案例回顾:
为还债伪造房产张过户 办抵押贷款
北京市民孙某,因离职没有稳定的收入,向朋友借了5万元。为了偿还这笔钱,又借了年息高达30%的高利贷。这样一来还款压力更大,于是朋友金某给她出了一个主意,用她父亲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。因担心父亲不同意,孙某便通过伪造房屋产权证等手段,将其父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,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。
之后,又开始担心不能还上银行贷款,又在金某的怂恿下,将房子低价处理给张某。此后,孙某的父母从外地回家,发现房子被他人占了,便向公安机关报案,经调查后,老孙才得知是自己的女儿偷了房产证把房子卖了。
用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 需取得他人同意
对于急需大额资金周转的人来说,用房产作抵押申请抵押贷款是最好的选择,而且按照房产抵押贷款政策规定,借款人可用自己名下或他人名下的房屋作抵押,但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
1.房屋产权明晰,不存在纠纷;
2.用自己名下的房屋作抵押的,若房产有共有人,必须取得共有人同意;
3.用他人名下房屋作抵押的,必须取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,且需对方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,否则抵押无效;
4.房屋具有变现价值,能正常上市交易。
上述案例中的孙某,为了还清债务,通过不法手段过户房产,并办理抵押贷款,随后又偷卖房产,这种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所以,大家若想办理房产抵押贷款,一定要走正规程序。